他惊恐地低头看着写满字的纸,不想再把笔放下去,不想再让他和斯达克之间进行可厌的交流但他这么做并不是只为读斯达克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第一手资料,对吗?
如果鸟又回来了呢?
但它们没有,鸟已经达到了它们的目的。他仍能继续下去,泰德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但他的确知道。
“你在哪里,乔治?他想。我怎么能感觉到你呢?这是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存在,就像我不知道你的存在一样吗?或者是别的原因?你他妈到底在哪儿?”
他把这念头放在心灵前,努力看清它。然后又抓住铅笔,开始伸向他的日记本。
铅笔尖一碰到纸,他的手又抬起来,翻到新的一页,手掌又抚平那张纸,像刚才做的一样。然后铅笔又回到纸上,写道:
“没关系,”马辛告诉杰克兰格雷“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他停了一下“也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的。他先认出那句话,然后是整个引文。它来自斯达克的。
这次铅笔自动停下来。他举起它,低头看写下的字,这些字冷漠尖刻。也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在马辛的方式中,家就是弗莱布什街,阿历克斯马辛在那儿长大,在他生病的酒鬼父亲的弹子房赌博。在这个故事中,家是哪里呢?
家在哪里?他对着铅笔沉思,又慢慢把它放到纸上。
铅笔迅速划了一系列形线。它停了一下,然后又动起来。
“家在开始的地方。”
铅笔在鸟下面写道。
一句双关语。它有什么意义吗?现在他真的还在跟斯达克接触呢,还是他在愚弄自己?麻雀是真的,上看到说,自动书写的人实际是被他自己的下意识念头和欲望引导着的。
家在开始的地方——如果这仍是斯达克的思想,如果双关语有意义的话,它指的是这里,在这个房间,是吗?因为乔治斯达克就在这里出生的。
突然,该死的大众杂志文章的一部分飘进他的心中。
“我把一张纸卷进打字机接着,我又把它退出来。我总是用打字机写作,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也许因为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
聪明,非常聪明,但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对吗?这不是泰德第一次讲一个不很真实的故事,他想这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假定他度过目前的难关活下来。它并不完全是谎言,严格地讲,它甚至没有夸大事实真相,它是虚构自己生活的无意识的行为,泰德知道每个小说家都这么做。你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美化你自己,有时是美化,但你更容易讲一个丑化自己的故事。在一部电影中一些新闻记者说:“当你在真相和传奇间选择时,选择传奇。”报道丑闻是这样,写小说也是这样。讲故事的副作用就是虚构你自己的生活,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玩吉他手指会长老茧,多年抽烟会导致咳嗽一样。
斯达克的出生其实和大众所说完全不同,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原因导致他用铅笔写斯达克小说,那不过是一种仪式。作家和运动员一样,很容易迷信仪式。棒球运动员会日复一日穿同样的袜子或在走进投手区前划十字,如果他们打得好的话;成功的作家也容易遵循同样的模式直到它们变成仪式,以避免失败这被称为作家的障碍。
其实乔治斯达克用铅笔写作的原因很简单:泰德忘了把打字机色带带到他在罗克堡的夏季别墅。他没有打字机色带,但创作冲动非常强烈,于是他在抽屉里翻来翻去,最后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和一些铅笔和——
在那些日子,我们夏天很晚才去湖边的房子,因为我有三星期课要上——那课叫什么?创造性思维,非常愚蠢的课。那是那年七月末,我记得我到楼上书房,发现那儿没有任何色带。见鬼!我记得丽兹甚至那儿甚至没有咖啡——
“家就是开始的地方”
在跟大众杂志的麦克唐纳森谈乔治斯达克半虚构的出生故事时,他想都没想就把地点换成了在鲁德娄的大房子,因为鲁德娄是他主要的写作地点,把场景放在这里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当你像虚构小说一样布置场景的时候。但这里并不是乔治斯达克的出生地,他不是在这儿第一次通过泰德的眼睛看世界,虽然泰德在这儿写了大部分斯达克小说和他自己的小说,在这儿他们度过大部分双重生活。
“家就是开始的地方”
在这件事中,家应该指的是罗克堡。罗克堡恰好又是“家乡公墓”的所在地。泰德认为,两星期前正是在“家乡公墓”乔治斯达克第一次化为肉体出现。
接着,另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长生,这问题是如此基本,他听到他自己大声问道:“为什么你要再写小说呢?”
他垂下手,直到笔尖触到纸。那种麻木立即回来了,手就像浸泡到冰冷清澈的水流中一样。
手再一次抬起,翻到新的一页。它又落下,抚平纸张但这次没有马上写。泰德以为接触已经结束了,这时铅笔在他手中动起来,好像它是活的东西活者但受了重伤,它猛地一拉,画了一个逗号般的线,又猛地一拉,画了一个破折号,然后写道:“乔治
斯达克
乔治
乔治斯达克
没有鸟
乔治斯达克”
对。你能写你的名字,你能否认麻雀,很好,但是为什么你要再写为谁呢?
为什么它这么重要?重要到要杀人?
“如果我不写我会死的。”
铅笔写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泰德问,但他感到殷切的希望在他脑中爆开。它就么简单吗?他认为就那么简单,特别对一个作家来讲更是如此。天哪,对于现实中的作家来讲,除非他们写作,否则他们就不存在,或感觉到他们不能存在对于像海明威这样的人来说,写作和存在是同一回事,不是吗?
铅笔颤抖着,然后在最后一个信息下面划了一条潦草的长线,看上去怪怪的很像声音波纹图。
“快点,”泰德低声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溃烂”
铅笔写道。字歪歪斜斜的很勉强。铅笔猛地一拉,在他手间摆动,他的手指像蜡一样白。如果我再用点劲,泰德想,它就会断掉。
“失去
失去必要的凝聚力
没有鸟他妈的没有鸟
啊狗杂种离开
我的脑袋”
突然他手臂扬起,同时,他麻木的手敏捷地拍了一下铅笔,就像一个舞台上表演的魔术师拍一张牌一样,铅笔不是抓在他的手指间,而是被握在他的拳头中,就像一把匕首一样。
他向下扎去——斯达克向下扎去——突然,铅笔扎进他左手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肉中,石墨笔尖几乎穿透了肉,铅笔折断了,鲜血流了出来。突然,抓住他的力量消失了。他的手放在桌上,上面插着铅笔,剧烈地疼痛从那里蔓延开来。
泰德把头向后一甩,紧紧咬住牙齿,忍住折磨不叫出声。
三
书房边有一个小浴室,当泰德觉得能走路时,就走到那里,借着刺眼的日光灯检查手上的伤口,他的手在剧烈抖动。伤口很像一颗子弹打的——圆圆的孔洞周围是一圈黑亮的石墨,这石墨看上去很像火药。他翻过手,看到手掌一侧有一个针尖大小的红点,那是笔尖。
差点儿就穿投了,他想。
他用冷水冲洗伤口,一直冲到他的手麻木了,然后从橱中拿出一瓶过氧化氢。他发现他的左手握不住瓶子,于是就用左臂把它夹在身上,打开盖子。接着,他把消毒剂到进手上的洞中,看着液体变成白色泡沫,疼的咬紧牙关。
他把消毒剂瓶子放回原处,又把别的药瓶一个个拿出来,看上面的标签。两年前他滑雪摔了一跤,背部常常剧痛,胡默医生给他开了止痛药。他只吃了几片,因为他发现这些药打乱了他的睡眠系统,使他很难写作。
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塑料瓶,它躲到一罐剃须膏后面,这剃须膏至少有一千年了。泰德用牙咬开瓶盖,倒出一片药。他考虑是不是再加一片,最后决定算了,这种药药力很强。
“也许它们已经失效了,也许你最后会全身痉挛不得不去医院,就此结束这个可笑的夜晚,是吗?”
但他决定冒一下险。手的确非常痛,简直让人难以忍受。至于医院他又看看手上的伤口,心想,也许我应该去包扎一下,但如果我去的话我就完了,这几天人们像看疯子一样看我,我已经受够了。
他又倒出四粒止痛片,塞入裤子口袋中,把瓶子放回小橱架上。他把一块邦迪创可贴贴在伤口上。看看这圈塑料,他想,你不知道这该死的地方多么疼。斯达克设了一个陷阱对付我,他脑子里面的陷阱,而我正好落入其中。
真是这么回事吗?泰德不知道,不很确信,但他也知道一件事:他不想再这么干了。
四
当泰德终于又控制住自己后,他把日记本放回抽屉,关上书房的灯,向二楼走去。他在楼梯顶端的走廊停了一下,侧耳倾听,双胞胎很安静,丽兹也一样。
止痛药显然没有失效,泰德手上的疼痛开始缓和了一点。如果他不慎弯弯手,就会疼得要叫出来,但如果他注意这点儿,就不会太疼。
啊,但是早晨它会非常疼,伙计你怎么向丽兹解释呢?
他不知道说什么,也许说真话或部分真话,她似乎很能看穿他的谎言。
痛得好点儿了,但震惊之后的余波仍在,他认为自己很难入睡,于是走到一楼,透过客厅薄薄的窗帘向外望去,州警察的巡逻车停在私用车道上,他可以看到里面闪动的两颗烟头。
他们就这么冷静地坐在那里,他想,鸟群也没有惊动他们,所以可能根本没有鸟群,除了我头脑中。毕竟,这些家伙拿钱就是为了解决别人麻烦的。
这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念头,但书房是在房子的另一边,它的窗户从私用车道是看不见的,在这儿也看不见车库,所以警察无论如何看不见鸟群,至少它们落下时看不见。
但是它们飞起来时能看见吗?你要告诉自己他们听不见鸟飞声?你至少看见一百只麻雀,泰德——也许两、三百只。
泰德走到门外。他刚开了厨房纱门,两个警察就从车中走了出来,他们非常魁梧,行动像美洲豹一样敏捷。
“他又打电话了,波蒙特先生?”从驾驶座一侧出来的那位问,他叫斯蒂文斯。
“没有,”泰德说“我正在书房写作,好像听到一大群鸟飞起,我觉得有点儿奇怪。你们俩听到了吗?”
泰德不知道从乘客座一侧出来的警察的名字,他很年轻,一头金发,一张圆圆的天真的面孔,看上去很和气。“我们听到和看到它们了,”他说,指指天空上的月亮“它们飞过月亮,一大群麻雀,它们很少晚上在飞的。”
“你认为它们是从哪儿来的?”泰德问。
“我告诉你,”圆脸警察说“我不知道,我的鸟类观察课不及格。”
他笑了,另一个警察没有。“你今晚有点儿不安,波蒙特先生?”他问。
泰德只盯着他。“对,”他说“最近,我每天晚上都觉得不安。”
“现在我能为你做什么吗,先生?”
“不用,”泰德说“我想不用。我只是对听到的感到好奇。晚安,先生们。”
“晚安。”圆脸警察说。
斯蒂文斯只是点点头。他的眼睛明亮而没有表情。
那家伙认为我有罪,泰德想,向回走去。有什么罪?他不知道,可能也不关心,但他的脸表明他相信所有的人都有罪。谁知道呢?也许他是对的。
他关上门并加了锁,走回客厅,又向外望去。圆脸警察已回到车中,但斯蒂文斯仍站在驾驶座门边,有那么一瞬,泰德觉得好像斯蒂文斯在盯着他的眼睛。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由于窗帘拉着,斯蒂文斯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如果他能看到什么的话。
但是,那种感觉仍留在脑中。
泰德在薄窗帘上又拉上厚窗帘,然后走向放酒的小橱。他打开橱门,拿出一瓶最喜爱的烈酒,看了很长时间,又把它放回原处。他非常想喝酒,但在这个时候开始喝酒,那可太不合时宜了。
他走到厨房,倒了一杯牛奶,小心翼翼的不去弯他的左手,伤口热辣辣的。
“斯达克开始时迷迷糊糊的,”他边啜牛奶边望。“这种状态持续时间不长——他这么快就清醒过来,这真吓人——但他开始时是迷迷糊糊的。我想他睡着了。他可能做梦梦见米丽艾姆,但我不这么认为。我偷听到的太连贯了,不可能是梦,我认为是回忆,是乔治斯达克的下意识资料室,在那里,一切都写得清清楚楚,整整齐齐地放在各自的位置上。我猜想如果他偷听我的下意识——就我所知,他可能已经这么做了——他会发现同样的东西。”
他啜着牛奶,看着食品室的门。
“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偷听他醒着的思想他清醒时的思想。”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也认为这会使他再次受到伤害。下次可能不是铅笔扎进手里,下次可能是裁纸刀扎进脖子里了。
“他不能,他需要我。
对,但他疯了,疯了的人常常不知道什么对他们最有利。”
他看着食品室的门,考虑着他怎么走进去然后又从那儿走到外面,房子的另一边。
“我能让他做些事吗?就像他让我做某些事一样?”
他无法回答,至少现在无法回答,一次失败的实验会杀了他。
泰德喝完牛奶,洗净杯子,把它放回原处。然后他走进食品室。在这里,右边架子上放着罐头食品,左边架子上是纸包装食品,一个上下两扇可分别开关的门通向后院的草坪。他打开锁,推开上下两扇门,看到野餐桌和烧烤架摆在那里,像沉默的哨兵一样。他走到外面的柏油小路,这条小路绕着房子的这一侧,最后和前面的大道相通。
小路在月光下像黑色玻璃一样闪闪发光,他能看到稀稀落落的白色污点在上面。
那肯定是麻雀屎,他想。
泰德沿着小路慢慢走,一直走到他书房窗户的下面。一辆卡车从地平线开上来。急驶下十五号公路,有那么一瞬,车灯照亮了草坪和柏油小路。在这一亮之间,泰德看到两个麻雀的尸体躺在小路上——分成三叉的脚爪从一堆羽毛中伸出来。然后汽车开走了。在月光中,死鸟的尸体又变成了不规则的一片阴影——如此而已。
它们是真的,他又想。麻雀是真的。那种莫明的恐惧又回来了,不知怎么使他觉得很肮脏。他试着握紧拳头,他的左手伤口疼得他差点儿叫起来,止痛片的效力已经过去了。
“它们在这儿,它们是真的,怎么会这样呢?”
他不知道。
“是我把它们招来的,还是我从空气中创造出来它们的?”
他不知道。但他确信一件事:今天晚上来的麻雀,他恍惚状态之前来的麻雀,只是所有可能来的麻雀中的很少一部分,极微小的一部分。
再也别这样了,他想,请再也别这样了。
但他怀疑这与他的愿望无关,这才是真正可怕之处:他引发了他身上惊人的超常能力,但却无法控制它。在这件事上,控制这个念头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他相信在这事结束之前,它们会回来的。
泰德打了个冷战,像小偷一样溜进自己的食品室,锁上门,然后带着剧痛的手上床。在他上床之前,他又用厨房自来水吞下一片止痛药。
他在丽兹身边躺下时她没有醒来。过了一会儿,他逃入梦乡,断断续续睡了三小时,其间恶梦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