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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1 / 2)

两方拉锯不断,陈路和朋友为了获得一笔外快,不遗余力地阐述《新流》删稿是多么得特殊,多么得给面子,如果不在年框价格上满足《新流》,恐怕会起到反效果。因为一个有地位的媒体是不会随意给出年框这么大的折扣的。

女装街的领导则咬定30万不松口,反正稿子都已经删了,总不能再发一遍吧,那就是结仇了。

两边就僵持了起来。

而《新流》这边,林青苗也跟谢全安汇报了女装街的诉求,要求今后都不写他们的稿子,谢全安有些犹豫,觉得比较难搞。给个面子删稿可以,但从此不写,这有悖他的原则。他有些犹豫,跟林青苗说:“不合作也行,这样的企业比较难搞,万一以后出事得不偿失。”

林青苗也就没有再跟陈路沟通过。这10万能拿到固然好,拿不到也没啥可惜的。本来就不是她该得的。

结果不知道哪里出了岔子,女装街的领导觉得受到了愚弄,将一腔怨气和怒气全部发泄到了《新流财经》身上,拿着此前《新流财经》的报道截图,直接起诉了《新流财经》名誉侵权和虚假报道。

告密者

《新流财经》被女装街起诉的事还是陈路告诉林青苗的。

林青苗根本没有从谢全安那得到任何消息。

是陈路给林青苗打了电话,问她知不知道女装街起诉了《新流》,林青苗非常震惊地说不知道,然后陈路就用非常遗憾地口气跟她说,合作的事情黄了,女装街不知道为什么对《新流》突然很生气。

林青苗很紧张,拼命问陈路是不是因为他们要价太高惹毛了女装街的领导?

陈路支支吾吾地给不出准话,林青苗就觉得大概八九不离十了,事情的关键还是价格没谈拢。

结束了跟陈路的通话之后,林青苗进入了天人交战中。在她自己的感知里,这件事情在她来说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如果不是她因为一时的贪念,同意了陈路的计划,想要靠女主街的合作捞一笔外快,就不会让《新流》惹上这场官司。

她左思右想,还是决定跟谢全安去坦白这件事。但是坦白这件事等于将陈路也出卖了,不知道谢全安会不会对陈路的印象变得很差?如果她这样做的话是不是类似告密的行为?

林青苗从小到大都非常排斥和抵制告密、举报一类的行为,总觉得这种行为是人品低劣的代名词。但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她才知道,现实生活中哪有这么多非黑即白的事情。这件事情她有错在先,因为一时的贪念给公司带来了麻烦,她想要坦白来获得自己心灵上的平静,但这也意味着要出卖自己的“同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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