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挺志向远大。
确实远大。
吃着他的住着他的用着他的,直接就幻想一步登天翻身农奴当地主。
季凡灵心不在焉地看着手机,脸实在烧得慌,搓了搓脸,自暴自弃地起身,准备去洗个澡。
她在去卫生间的路上,却被傅应呈叫住。
季凡灵转身,发现傅应呈破天荒不在工作,而是站在书房门口。
身高腿长的男人双手抱胸,倚着门框,上身穿了件质感柔软的黑色毛衣,却衬得棱角愈发清冷硬朗,手臂肌肉线条好看地绷紧。
男人生了双天生凉薄的眼,眼尾狭长,居高临下看人时,有种冷淡又锋利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
还有点……微妙的危险。
季凡灵像是炸毛的小动物,对外界攻击本能地警惕,硬邦邦道:“怎么了?”
傅应呈开口问:“兔子呢?”
季凡灵迟疑道:“我拿去卧室了啊。”
“你的卧室?”
“那不然呢?”
“我是让你拿着没错。”
傅应呈盯着她,嗓音微沉:“但好像……没说要送你吧?”
季凡灵:“……”
从天而降好大一口自作多情的锅。
女孩垮着小脸,干巴巴道:“你当时那个意思,那个表情,分明就是……”
“你说我什么表情?”傅应呈平静看着她。
季凡灵深吸了口气,难以置信一字一顿道:“所以你给自己,买了隻,毛绒兔子?”
“怎么,不可以?”
可以,很可以。
你花钱给自己买东西,我还能说不可以?
季凡灵拳头捏得邦邦硬,冷冷道:“我是把兔子放去卧室了,但也没说,把它当做自己的吧?”
“那最好。”傅应呈瞥了她一眼,“送我床上去。”
女孩二话不说地转身进屋,抱起兔子,一路高高举着给他送去了卧室,丢在床上。
可恨她居然有那么一瞬间,思考傅应呈为什么对她这么好,还觉得他好相处。
好好好,好个锤子!
此人至多一分心善,两分洁癖,三分傲慢。
剩下九十四分,全是欠揍。
……
该不会,就因为她说要包养他,触犯了他的尊严,让他非常不爽吧。
女孩气归气,还是绕着床跑来跑去地把兔子摆好,一抬头,才意识到自己就这么进了傅应呈的卧室。
她在傅应呈家住了一周了,但除了待在次卧,就是待在客厅。
就算傅应呈不在家,她也不会到处乱走乱翻,甚至不会往别的房间多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