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锦挣扎两下,毫无力气,那蛊虫趴伏在他的手腕处须臾,他顿时感觉胸口一疼,面色一白,好似被吸掉了精气。
“虫苏醒了?”薛岫蹙眉,蛊虫苏醒,红润的面色惨淡,如病入膏肓的重症之人,可见其凶狠。
他眼神落在南黎脸上一秒,又见他拿着装有糯米碗的出来,放在萧锦的手腕下。
南黎抬眼见薛岫的眼神看着自己手中的碗,解释道:“他身体里的虫是生在瘴气丛生之地,与南疆的蛊虫不同,想要彻底杀死,需要糯米,一般人可想不到这茬,也是他命好,遇到了我,若是普通的南疆族人,依旧够呛,等虫出来,落于碗后,扔进火堆里焚烧即可。”
“此虫生长极为严苛,也不知是谁流传进云国,你可要小心,这虫埋伏期极长,我发现,它还有点迷惑人心智,会被母虫所控,等到子虫吞食血肉成熟,那么被虫附身的人也会瞬间暴毙。”
薛岫眉头蹙起问道:“此虫能迷惑人的心智?”
南黎点头应下:“是的,但其效甚微,不是很有作用的虫,你瞧,我在他手腕处放的蛊虫,他身体内的那虫闻到味醒来,正要出来想吞噬。”
只见萧锦的手腕处伤口处鼓起,爬伏在伤口处的虫子似乎是感受到威胁,缓慢的移动着身躯,还未彻底离开,被冲出来的红虫裹挟着,化为一团掉落进糯米碗中,滋滋作响。
南黎眼疾手快连碗带虫扔进火堆里,薛岫问道:“他身体里还有残留吗?”
南黎头也不回回道:“没了,都弄出来了,你给他上药吧,至于这药汤,还需再泡一泡。”
南黎摸着额间冒出的汗道:“我有点累,先休息会。”
“等等,”薛岫喊着他:“你说子虫会被母虫所惑,我想请你明日随我去见一人,看看她身上是否有蛊虫。”
“好说好说,每日一只烧鸡候着,我就陪你走一遭,既然替你干活,我是不是得有月钱,我可不能白干。”
“嗯,以后每月一钱,一只烧鸡,你意下如何?”
“成交,”南黎立马伸出手,催促说道:“快与我击掌,不能反悔。”
两人击掌立下口头契约,南黎说道:“若你违背契约,那我可不会叫你好过,我的乖乖会把你分食殆尽。”
“嗯好。”
南黎走后,薛岫替萧锦上药,擦干进他手腕处的污血,撒上金疮药,用纱布缠绕一层又一层。
摸了摸炉壁的温度,不是很烫,放下他的手,走向树木那边,撇下一根枝桠,走回炉子的旁边,拨弄开碗,划拉几下虫子的尸体。
迷惑人心智的虫,身怀母虫,江姑娘不是精怪附身,而是善蛊虫之术。
不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家,怎么是善蛊虫之术的人,此虫生长瘴气弥漫的地方,江姑娘更不可能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