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一家总共就四口人,也没多想。
“昨天…谢谢啊。”庭树想起景逐年还背了他,不免眼神带上闪躲,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景逐年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好书本关上门,看了眼还站在原地的庭树说:“早晨在一楼餐桌上,我先走了。”
庭树嗯了声,景逐年没忘记要在学校装不认识,意味着两人出门也要错开。
当初买这套房子就是看中离a大近,走路来回才十分钟,骑个自行车三四分钟就到了。
附近这条路上都住着不少的同校同学,这要是一起出门,他俩能霸榜表白三天三夜。
庭树磨蹭会,估摸着景逐年应该已经到了,骑上自行车出发去学校了。
“小树!怎么早上才回我消息啊……昨晚去哪了?”一声爽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是常和煜,他大步走上前与庭树并肩。
“呃…没去哪,昨天早睡了,没看见消息。”他也是没想到一来就碰见常和煜了,还说再做会心理建设想想今天如何面对这人。
像是变戏法,常和煜拿出一袋小笼包递给庭树,“你最喜欢的王婆婆家的,量不多,给你当零食吃。”
周围经过的人对他们走在一起的行为见怪不怪了,一个是医学系系草,一个是家里出了名有钱的小少爷,人还长得好看。
“喔,谢谢啊。”庭树表情带着点纠结,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眼前人。
常和煜人长得阳光帅气,属于体育生硬汉长相那类,看起来就很有安全感。他早就明确自己喜欢庭树,在追庭树。
庭树也喜欢他大大方方示爱的样子,可如今畏畏缩缩的人变成了自己。
追了大半年,常和煜已经很了解庭树了,他早上经常是随便吃点,有时起晚便急急忙忙拿起面包就吃了。记得他喜欢吃街角王婆婆家的小笼包,于是隔三差五起早床,不去学校食堂而是出校门,就为了给庭树买早餐。
不买多,买小几块钱,这个量刚刚好,庭树吃不腻也不会过饱。
“谢什么,也不看看我是谁。”常和煜的五官十分端正,透露着一身正气,健壮有力,让人很有安全感。他娴熟地将手搭在庭树肩膀上,一个似兄弟间打闹,又带着亲密的行为。
以往庭树都将此归于暧昧,可今天他的第一反应是有些心虚地想推开常和煜。
此刻常和煜搭在自己肩上的手存在感也格外明显。
是那张始终挥之不去的红色结婚证在作祟,还有景逐年一闪而过的脸。
庭树垂了垂眼,盯着地面,最终咽下这古怪的情绪。拿起一个小笼包往嘴里放,试图移开注意力。
刚抬起眼往嘴里丢小笼包,余光看见不远处的一个熟悉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