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聆音有点遗憾,林眷要是跟孙景宁谈了恋爱,多半就不会留在自己家里做事了。她还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林眷狗耳朵可灵敏了,一下子就感受到那个语气里的遗憾了。
什么意思啊,什么意思啊老婆,你遗憾什么啊!小狗有点破防了。
林眷停了停脚步,抓住老婆的手腕,狗狗眼已经有点泛红了:“那你喜欢过他吗?”
简聆音看着林眷微红的眼眶,脑子又开始嗡嗡叫了。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她最近过的都是什么日子,每天脑子跟装了蜂箱一样,不是因为这个事儿嗡嗡叫,就是因为那个事儿嗡嗡叫的。
早晚得脑梗。
“我没有,我从来没喜欢过孙景宁。”
简聆音清清白白,可以对天发誓,她母胎单身到现在,男男女女也算是弱水三千,她一瓢也没舀起来过。她在学校沉迷读书,进社会沉迷打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的就是不吃恋爱这个苦。
还喜欢孙景宁,不可能好吗?
“你放心吧,我对他没意思。”简聆音不想加入他们小年轻的情感纠缠,“你要是喜欢他,就勇敢去追,不要有什么顾虑。”
她拍了拍林眷的肩膀,看着小姑娘瞬间雨转晴,心中无限复杂。年轻人真好,衝动又感性,为了一个昨天才认识的男人,就能左右心情。不像她,毕业五年,已经被社会暴打得非常冷漠无情了。
“追到了最好,追不到也别太难过。我还认识很多单身朋友,到时候也可以介绍给你。”
区区一个孙景宁算什么,简聆音心想,林眷要是真心想找对象,她手里边大把大把的优质男青年。什么高矮胖瘦,文艺粗放的都有,不愁解决不了小姑娘的终身大事。
林眷:老婆你好像误会了什么……
“我没有喜欢他。”
简聆音点点头:“好好好,不喜欢。”小孩脸皮薄,她理解。
然后招手帮林眷打了辆出租车,把她塞进后排:“忙了一晚上了,你先回去休息吧。我也要去上班了。”
车门砰的关上,司机油门踩下去,简聆音的身影一晃而过。林眷叹了口气,路漫漫其修远兮,追妻还得上下求索。
林眷回到家,先变成狗狗跳到自己的花架底下吸了一口花花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