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
社团的学姊穿着便服来找我,手上是一个提袋。「程咏涵,这是社长让我交给你的。」他说完,跟我寒暄没几句就离开了。
手中的物品沉甸甸的,我看到了,是鼓棒。是的,昨天的礼物,除了那条项鍊外,还有他之前送,或着说借给我的鼓棒。既然他离开了,这东西,我想我也不需要了。当然,物归原主是我一向的作风。没想到如今辗转,却还是回到我的手中,里头还有一张字条。我看向四周,吵杂的下课时间,根本无人顾及我。
我悄悄地将纸条抽出,上头是他好看的字跡。
—这是你的礼物,不该给我。
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那天雨中我说的是—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