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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1 / 2)

“爹,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绵绵看到陈三十分惊喜。

“活干完就回来了。”陈三打了个呵欠,又问:“你跑这来干嘛呀?”

绵绵就把老家来人的事说了。

陈三皱着眉狠狠的拍了下大腿:“你娘昨晚收拾了大半宿,我还说她想多了,没想到还真被她给料中了。这老两口真是……”

他刚想吐槽爹娘一番,抬眼正瞧见闺女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望着自己,顿时把剩下的话都咽了下去。

不能在孩子面前乱说话,万一再把孩子带坏了那就白忙活了。想到这里,陈三对着绵绵招招手:“闺女上车,我带你去买卤肉去,你爷奶来了,要好好招呼。”

听到“卤肉”俩字,绵绵一下就想起了咸香酥软的卤猪蹄,她不争气的咽了下口水问:“不割五花肉了?”

陈三看了看天色摇头:“不割了,这都什么时辰了,割完肉再炒菜那得忙活到什么时候。”

绵绵屁颠屁颠的爬上牛车,笑眯眯的对老爹说:“爹,我想啃猪蹄子了。”

“小意思,一会买俩,你和你哥一人一个。”陈三满不在乎的说道,以他们家的私房,闺女就算顿顿吃猪蹄也不算事。

可惜了,明明有钱却非得藏着掖着的,忒不痛快。

转头想到家里那几位,还好自家家底没有外露,要不然这些人怕是张口就要几百两了。

绵绵大半个月没上街,现在一瞧,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已经换上了轻薄的春装,打眼望去,姹紫嫣红的还真好看。

突然,路旁的一家绸缎铺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那家铺子赫然打着“沈记”的招牌。

绵绵悄悄拽了下老爹的胳膊:“爹,那是沈半城家的铺子吗?”

陈三瞧了一眼点点头:“这县城除了他家,谁还敢用‘沈记’的名头。”

绵绵不解的咬咬下唇,明明之前沈家主母都急切到去找二伯母求助了,这会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算了,横竖跟自家也没关系,索性不去想了。绵绵收回自己的目光,继续浏览起街市风光来。

街道两边的铺子看上去生意都挺好的,即使不是年节也有不少人在买东西。

这年头,投资商铺应该是个不错的选项吧,绵绵琢磨道。

可惜了,打眼望去竟然没有空置的铺子。

也掀桌子?

父女俩买好卤味回去,大伯母听到动静立马跑出来迎接:“老三回来啦!”

转眼一瞧他手里提溜的几包卤味,脸上的笑意更加深了:“哟,你怎么还买这么多吃的,真是破费。”说着伸手就要去接。

陈三态度热情的喊了一声大嫂,身形却灵活的绕过她,然后提溜着几包卤味进了堂屋:“爹娘,听说你们来了,我特意去买了你们最爱吃的烧鸡和猪头肉。”

“三儿回来了,你瞧瞧你又没外人,怎么还这么破费。”老太太嘴上客气,眼睛却忍不住朝那几个纸包看过去,这味可真香!

看到这些,老太太倒是想起陈三的好处来。乡下日子清苦,就算有钱也不是常常能买到肉的。之前陈三在家的时候,时不时的往家倒腾点野味,家里倒是没缺过油水。

倒是分家后跟着长子生活,日子越发的难过了起来。老大两口子过日子细作,平常别说荤腥了,菜汤里连点油花都难见到。就算捡个鸡蛋也先紧着老头子和大孙子吃,倒是把她给挤到了旮旯里。

想到这里,老太太有些不满的扫了大儿媳一眼。

然后满脸心疼的看着陈三说:“这才俩月没见,你这孩子怎么瘦了这么多!可是活计不好做?要是城里不好讨生活,你就带着婆娘孩子再回陈家村,家里再艰难也不能缺了你那口吃的。”

“你竟在这胡闹,城里不好讨生活,乡下就容易了?这小子从小就不是能下地的,在这好歹能讨口饭吃,真回老家还不喝西北风去!”开玩笑,如今十里八村的谁不羡慕他陈老汉有俩儿子进了城,这要是冷不丁的再回去,还不被人笑话死?

绵绵没想到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她们回老家的竟然是老爷子,有些意外。

紧接着她的大伯母也不甘寂寞的接茬道:“爹说的有道理,娘心疼老三也该为他想想,他不是吃庄稼饭的那类人。”

开玩笑,老三家的地还是自家种着呢,真回去了问自己要地怎么办?

想到这里,小李氏又笑道:“娘也别太担心了,您瞧瞧老三买的这些熟食,要是没钱,能舍得买这么多。”

“大嫂这话说的,爹娘好不容易来城里一趟,我就是借钱也不能亏着老人的嘴。再说了,大嫂嘴皮子那么厉害,我要不好好招待,你回村里还不把我骂死?”陈三半开玩笑的说道。

小李氏讪讪的笑道:“你这个老三,说话还是那么噎人。”换成别人这样说她早就恼了,唯独对陈三她还真有点怵。这老陈家一大家子她最怕的还就是老三这人。冯氏虽然厉害,但总的来说还是要脸面的。可是这老三,真的犯起混来那些不重样的破烂招数可真让人难以招架。

想到曾经被这个小叔子狂怼的场景,小李氏默默的端起来茶杯。

绵绵心里发笑,这会也不嫌茶叶沫子不好喝了。

她发现,老爹只要跟老家的这些人只要凑在一起,那场面就跟说相声似的,你来我往的,还……挺热闹的。

瞧够了热闹,绵绵提着油纸包去厨房把卤味切开摆盘。

对于猪头肉这玩意,穿越前绵绵是几乎不碰的,只要一看到那东西就觉得油腻。来这以后,可能是这具身体还在长身体的缘故,一切肉类食物对绵绵都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

而且这里虽然没有那么多的调料,但做出的肉食味道一点也不差。像眼前这猪头肉,先煮熟了,然后再用小火慢烤,熏制上色。吃起来肥而不腻、肉质紧实,还有一种独特的烧烤味,非常的解馋。

刚才在回来的路上,绵绵已经跟老爹分享完了一只猪蹄子。这会看到切成薄片的猪头肉散发着油润的光辉,还是忍不住捏起一片填到了嘴里。

嗯,真香!

一盘烧鸡一盘猪头肉一盘盐水花生,再加上冯氏做的干豆角炒腊肉和葱花煎鸡蛋,绵绵又切了一些咸菜凑足六道菜。

菜端上桌的时候,老太太叹了一声:“这也太丰盛了,跟过年似的。”

“瞧您说的,老三如今发达了,整这些还不是小菜一碟。”大伯母强行插嘴,又腆着脸道:“达哥儿可是你的亲侄子,老三你不会不管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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