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他爸妈对待他跟沈晴两个人那待遇是完全不同的,沈晴不但红包钱不用上缴,每个月还有零花钱,是整个大院最有钱的小姑娘,夏天的冰棍,冬天的爆米花,想吃什么买什么,大院里的小姑娘都喜欢跟着她跑。
而沈焰呢,过年收了多少红包他妈都给他算得清清楚楚的,通通上缴,一分钱不留,说得好听,存着将来给他娶媳妇用。
零花钱也是没有的,他爸说,臭小子哪用得着花什么钱,害得他想要吃根冰棍还得上街去捡废铁。
有一次看人家家里拆房子还跟着去撬钉子,手掌被生锈的铁钉划破了,要不是他妈发现得及时带他去打了破伤风针,怕是都活不到这会儿了。
说完自己小时候的那些苦难血泪史,沈焰发誓:“将来我一定不会这样对待我儿子,我肯定给他特别多的零花钱,想花多少花多少。“
“你不是想要闺女吗?”林辰歆估摸着,等他们决定要生孩子的时候,应该已经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了,大概率他们是只能有一个孩子的。
“是闺女当然好,但这个也说不准的是吧,总不能生了个儿子就嫌弃他吧!”
不得不说,他这态度还是相当好的。
林辰歆把钱都收起来,从暖水瓶里倒了点水到脸盆里洗了手,上床准备睡觉。
沈焰挨了过来:“媳妇,今晚生闺女?”
林辰歆搂着他的脖子,跟他接了一个绵长的吻,最后才抓住他不安分的手推到一边:“别闹了,没带那个,乖乖睡觉。”
“我带了。”沈焰从枕头底下摸出来一个小纸包。
……
第二天早上林辰歆是被身边的人亲得醒过来的,大早上的,这人就像黏糊糊的小奶狗,抱着她不停地拱。
林辰歆由着他闹了一阵,睁开了眼睛,听着或远或近此起彼伏的鞭炮声:“要起来了吗?”
“不用,今天不去哪儿,用不着那么早起床。”
可这是林辰歆在婆家过的第一个新年,她有心想要好好表现,还是坚持起床了。
没过多久,家里就开始有人上门拜年,沈焰嫌烦,要带林辰歆出去玩。
“溜冰会吗?”
林辰歆眨眨眼睛,还真不会。
不会正好:“我教你。”
他自己是有溜冰鞋的,当初难得他妈大方给他和沈晴各买了一双,质量比溜冰场里出租的要好得多。
沈焰在家里的储藏室找到了自己的溜冰鞋,却没有找到沈晴的那一双:“沈晴,你溜冰鞋呢,借我用一下,带你嫂子去什刹海玩。”
沈晴想了想:“好像在令娴那儿,你们等等,我这就去拿回来。”不等林辰歆说不用麻烦,马上就跑了出去。
肖令娴也是这大院里的姑娘,从小跟沈晴一起长大的,关系还不错。
她们这群姑娘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倒是很喜欢去溜冰的,其实倒也不是真的特别喜欢这项运动,就是去看同龄的男生们耍帅的。
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用现在的眼光来看那些十七八岁的少年,简直狂妄可笑得厉害,可那个年纪的小姑娘,偏偏就爱吃这一套。
如今长大了,同龄的姑娘结婚的结婚,没结婚的也大多数都有对象了,就再也没有了那份心思去凑热闹了。
也就沈焰,还巴巴地要带没玩过这个的林辰歆去玩。
沈晴到了肖令娴家,没想到好几个经常一起玩的小姐妹都在,竟然还有梁楚月。
自从上次歌舞团去海岛演出,梁楚月偷林辰歆户口本的事发生之后,沈晴就再也没跟梁楚月说过话了。
她腿受伤,养了几个月才好,好了之后虽然正常的行动不受影响,但毕竟没有办法再承受长时间高强度地跳舞了,为了避免她看着别人跳舞触景伤情,家里就让她调离了歌舞团,另外安排了一份宣传口的工作。
沈晴平时也不怎么见得到她,不过听说她已经跟她单位的一个门当户对的男青年谈了对象,也已经快要到谈婚论嫁的阶段了。
小姐妹们看见沈晴都激动起来:“听说你哥带着对象回来了?”
沈晴看了梁楚月一眼,看她表现得浑不在意,“不是对象,是我嫂子,他们已经结婚了。”
“这么快呀,这谈了才没有多长时间吧!”
“时间不是问题,真正遇上对的人,一见面就能认定对方了。”
“咦!”姑娘们被她肉麻得直搓手臂,“不过真的好想看看究竟是怎么样一个女人,居然能收服咱们大院里大名鼎鼎的小霸王!”
“要不沈晴,你带我们去看看呗!”
她们说话倒也不怎么顾及梁楚月的面子,梁楚月在歌舞团里有资格趾高气昂,在这些同为大院出身的姑娘面前,家世方面还真没有什么值得她骄傲的地方。
就算梁楚月以前追求过沈焰又怎么样?现在人家都已经结婚了,她自己也即将谈婚论嫁,两人早就没关系了。
再说了,在座的这些姑娘们,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哪个不曾为沈焰心动过?只不过他那时候脾气实在太坏,对女孩子又毫不留情,便都早早地放下了而已。
这时候听说沈焰这朵“高岭之花”终于被人摘了,当然满心好奇,想看看这位伟大的“情敌”是不是真的厉害到有三头六臂。
一时之间,都在起哄着要去沈晴家。
沈晴也没有想到,她来拿一双溜冰鞋,最后还得带上五六个拖油瓶回去。
起身的时候,梁楚月迟疑了一下:“要不我就不……”
“怎么不去感谢一下你的救命恩人吗?”沈晴看着她说。
“我……”梁楚月有些难堪,那段经历是她遭遇过的最糟糕的事,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永远尘封,再也不要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