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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1 / 2)

“并非故意想让对方染上感冒。”

“除此之外,在法定程序上,他本无此动机,应当判定为投毒罪的从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从犯当减轻、从轻处罚!”

紧接着。

他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辩护角度。

法庭上被告吵起来了!

这条发言一出。

整个法庭,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哪怕是秦牧,也没想到张玮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

这起案件,涉嫌了多人教唆共犯,并非是单独犯罪。

因此。

在审判的时候,需要兼顾主犯和从犯的情况。

主犯自然是从重处罚,量刑从重。

而刑事案件的从犯……

一般考虑到其非主要加害人,会减轻、从轻或者免于处罚。

这起外卖吐痰投毒案里。

梁书齐主动执行了私拆外卖、吐痰、投递等行为,照理来说应该是该行为的主犯。

然而……

张玮又接着说道:“关于司法解释中,主犯和从犯的认定里,有过如下规定: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并直接促成了该犯罪活动的产生。”

“我方当事人,虽然被打了差评,但在对方的家门口已经发泄过了,事后若无人‘指点’,大概率会息事宁人,事情就此结束。”

“但因为评论区八个网友的‘积极建议’,加上众多网友的附和,教唆我方当事人,使我方当事人生出了吐痰动机。”

“这八人,当为此次事件,负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共同主犯。”

张玮的声音,清脆洪亮。

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将投毒罪的主犯全部推到了八个教唆犯身上。

而梁书齐……

自然而然,归成了受到了蛊惑、一时气愤而发泄报复的从犯。

“精彩!”

原告席上。

王大锤目睹着张玮的辩护过程,忍不住低声喝彩了一声。

其实。

刑事辩护和民事辩护不同。

尤其是公诉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败诉率几乎是百分之八十。

一般都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很少有冤假错案。

而考验刑事辩护律师的……

一方面是寻找证据中的漏洞,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另一方面,就是在注定必败的案子里,寻找能够减刑的情节,获得从轻审判。

这次张玮找的主犯和从犯的点……

的确是一个突破口。

共同教唆犯和犯罪主体之间,界限向来很模糊。

无法轻易推断谁为主犯,谁是从犯。

“法官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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