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体力若是不足,甚至会跟着一起沉下去!
而且。
若是短时间内无法救援成功,同样会耗尽体力,给自身造成危险。
所以。
那些经验丰富的人,一般会等到落水的人失去了意识才下水救人。
这样救人的效率会非常高。
也不至于把自己搭进去。
会游泳的尚且如此,不会游泳的人下水……
危险就更大了。
“不过根据民事过错原则,这两个女子……应该要承担一定责任吧。”
随后。
青岚根据从论坛里看到的那些法律知识,简单分析了一下。
明知救狗而下水。
这两名女子不构成刑事上的责任。
但在民事上,他们遛狗不牵绳、主动向未成年求救、放任未成年下水、事后逃离等行为,都构成了此次事件的过错。
过错越多,承担的民事责任就越大。
至于承担多少……
那就看双方之间的协商了。
……
与此同时。
晋城。
某小区。
“嘟嘟嘟——”
严佳玉听着电话里传出的忙音,放下了手中的手机。
脸色极为难看。
她刚刚和男孩的家属尝试着沟通。
刚开始。
男孩的母亲什么钱都不要,一直在耍流氓,哭着喊着让她还儿子。
面对这种情况,她直接说了句“开个价”。
对面不知怎的。
突然间发火了。
似乎是男孩的舅舅夺过了手机,要求他们赔偿20万,少一分都不行!
可她们两个人就是打工仔,月光族。
还是单身狗。
自己赚的还赶不上自己花的。
哪来的二十万?
谈着谈着,就谈崩了。
“这家人太可恶了,张口就要二十万?”
严佳玉紧咬着牙,满脸的不满。
若不是警方让她们联系对方家属……
她根本不会打这个电话!
哪里想得到,电话一打通她们就被骂了。
甚至开出了20万,这种超出了她们承担上限的赔偿金额!
“就是啊,又不是我们推她儿子下水的,他自己要下水,这也要我们赔偿?”
一旁的柳蝶同样是愤愤不平。
越想越觉得这样对她们不公平。
“对了,佳玉,你这段时间不是一直在学法律吗?”
紧接着。
柳蝶看向了严佳玉,不由问道:“这种情况我们真的要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