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当日陈启一家提供的录像、拍照资料,以及该资料真实性的鉴定证书,上面清楚明了的显示陈导光等人于14日一整天内,进行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是当地村民对于此事的口供,证言证词。”
“这里是陈启一家的口供。”
“这里是陈启的小儿子伤情鉴定证明,当时他想要出去玩,被陈导光打了一耳光。”
“这里是陈导光等人非法入侵宋云的农家乐,砸门的案情卷宗。”
“这里是陈导光多次组织村民,聚众闹事的证据资料……”
一份又一份的资料。
上呈到了合议庭面前。
这些资料证据,都经过了专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
可以确定资料证据的真实性。
外加……
可以确定陈导光在非法拘禁期间,对被拘禁人进行掌掴、殴打。
以及陈导光曾多次非法聚众闹事,镇派出所都有出警记录。
这些证据……
每一个都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
其中有不少,还是他们两个连夜找出来的。
根据这些证据,陈导光的量刑建议,也得到了相应的调整,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
依法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看完了这些证据,重新看向了被告席。
重点看的……
自然是那名法律援助律师。
这个质证环节,一般是法律援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
若是证据属于非法采集、勘验所得……
法院也应当不予采信。
比如说刑讯逼供所得、非正当口供录取、被告人口误所承认的证据、勘验过程无物证来源的证据等等。
日常生活中。
法院不予采信的证据,还有片段式、有诱导性的录音资料。
所有通过非法手段采集到的信息,法院都不会予以采信。
最直接的例子……
就是私家侦探通过跟踪、窥探他人隐私,而采集到的证据,法院是不会予以承认的。
而质证环节……
就是被告方一个机会,针对证据的错误之处反驳。
然而……
这名法律援助律师此刻神情十分僵硬,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低着头。
似乎没听到周全民的话。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再次问道。
可这名被告方辩护律师……
却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
“我们当然有异议!”
正在此时。
被告席的陈导光又站了出来,为自己辩驳道:“这些证据,都是臆测污蔑,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说我聚众,我们乡下人就喜欢一群人待在一起玩,这有问题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待在一起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