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看向了秦牧和张玮,沉声问道:“被告方的律师对于刚才公诉人的指控,可有需要答辩之处?”
张玮闻言,不由咽了咽口水。
从拿到案件题目到现在……
前后不过一个小时时间。
时间太赶了。
他现在还处于懵逼状态。
根本没理出什么头绪。
只得将目光看向秦牧。
好在……
秦牧面色平静,波澜不惊,似乎已经胸有成竹了。
只见秦牧往前一步。
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觉得……对方刚才的控诉,在法益上存在明显的谬论。”
张玮眨了眨眼。
原地愣了一秒。
一时间没听明白秦牧说的这句话的意思。
与此同死。
公诉席上的五名律师也蹙起了眉头,也是满脸的不解。
“首先,对方控诉我方当事人王五收受了二十万,帮助张三书通过关系,介绍贿赂,但我方当事人王五利用的仅仅是其身为局长的事实职权!”
秦牧微微一笑,接着侃侃而谈:“而行使实施职权要构成犯罪,必须要满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条件。”
“而他替张三谋取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属于正当利益,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他收钱帮忙办事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一番答辩后。
秦牧的声音回荡在模拟法庭。
一石激起千层浪。
来自柳州的五名律师面色陡然大变。
他们都是金牌律师。
反应极快。
事实职权!
仅仅这四个字,就让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两种职权,一个是法定职权,一个是事实职权。
法定职权指的是其职责范围内的权力。
事实职权指的是因其职权影响而存在的权力。
显然。
王五使用的并非法定职权,他没有动用公安机关的权力,而是找到了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
且因为帮助张三要回工程款的行为……
并非是不当利益。
因此。
王五是不构成犯罪的。
“同理,张三给王五送钱,也不构成犯罪。”
紧接着。
秦牧趁热打铁,接着反驳道:“因为行贿罪谋取的同样是不正当利益,而张三只是为了要回自己的工程款,属于法律支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