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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广告轰炸下来,芳菲楼的生意一飞衝天,直接秒掉了洛水楼!对

蒹葭苍苍, 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 在水一方。

有美人的地方总惹男人向往,何况是有很多美人的地方。

每到傍晚,只要在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隻为坐听一曲花魁恋瑾年的清雅琴音。

今晚的芳菲楼,尤其热闹, 因为又到了恋瑾年的良宵夜。

熟悉芳菲楼的人都知道:恋瑾年并不是天天接客的。大多数时候,她只是远远坐在高台上抚琴。隻除了,每个月的十五。这一夜,便是所谓的“良宵夜”。这种殊荣,是花魁的矜贵。

也有人说,这正是步云菲的高明之处,只因她洞悉了男人的心思——越无法轻易得到的,越会拚命去求。

不管是刻意,还是偶然,这规矩确实让全城的男人都对这个花魁充满好奇,每至良宵夜,必有无数人涌进在水一方。而恋瑾年的身价,也已到了普通百姓不敢想象的地步,甚至盖过了蓉楼的朱歌。

“三百两!”

“三百五十两!”

“五百两!”

“八百两!”

楼下争相叫价,热闹非凡。

“哼。”楼上,昭月看着下面闹哄哄的人群,冷笑而过。

“月姨,等等我。”蓉儿跟了上去,边走边不时好奇地往下看。

进了卧室,蓉儿给昭月倒上一杯茶:“月姨,您不舒服吗?”

“没有。”昭月接过茶杯,淡淡道。

“那您刚刚怎么急着走,下面好热闹呢,您都不看。”小姑娘对刚刚的热闹场面显然看得意犹未尽。

“有什么好看?”昭月不屑道。自己当年的风头,未必输给如今的恋瑾年呢。

蓉儿小孩心性,自然听不懂昭月语里的不屑,她还是沉醉在刚才的场景里:“恋瑾年姐姐真美啊,当花魁好了不起呢。”

“有什么了不起?”昭月冷笑,“不过是青春饭罢了,这花魁的风光,还能撑得几年?”

“几年?不会吧,我看恋瑾年姐姐还是很美呢。”

“再美又怎样?总会有更年轻更美的来取代她。”昭月叹道,“且不说还有个朱歌和她分庭抗礼,就算素素和莺歌这两个丫头,都不会久居人下。看吧,恋瑾年之后有素素,素素之后有莺歌……我们芳菲楼,不缺花魁。”

“是哦,素素姐姐和莺歌姐姐也很美……对了,月姨,听说您之前也是花魁呀?”说起花魁的更替,蓉儿想起上次赋姨说过,月姨也曾是在水一方的花魁。

昭月轻“嗯”一声,算是承认。

“真的?太了不起了!”蓉儿雀跃起来。没想到跟自己朝夕相处最亲的人,就是昔日的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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