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
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
并且,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随空伴驾,风光无两!
而朱歌,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并且,还旧情复燃。
“那人那样对你,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终于,恋瑾年质问朱歌。
朱歌淡淡一笑:“如今,境地不同。论身份,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论情意,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
“朱砂痣?我呸!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哪里有什么心口?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并且,因为事涉朱歌,她脾气还不小。
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你嫉妒我。”
“呸,我会嫉妒你?!你有什么好嫉妒的!”在朱歌面前,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
朱歌噘嘴:“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
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我说朱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
“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
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
蠢女人!
蠢女人!
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
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
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
好玩?!
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
“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
“……”恋瑾年无语。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
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