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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腥(1 / 2)

沙克达不仅给薇薇注射了烈性春药,还给她喂了吐真剂。他听她说了关于一座森林里的小木屋的想象,两个月后薇薇踏上了x市的土地。

波尼斯用直升机把她从机场送往森林深处,薇薇透过窗户俯瞰下方的景色。她想象直升机从高空坠落的景象,如同折翼的飞鸟,在大地上绽放一朵绚丽的烟花。那样的念头只是转瞬即逝,因为她怀里的猫包装着子爵,所以她并不希望直升机失事。

远处的雪山上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他们下方是郁郁葱葱的草地和树木。湖边的草地上有许多牛羊,让她想起有名的诗句:“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湖边气温比城市里要低得多,即便是夏天,薇薇穿着短袖长裙到外面居然感到了一丝凉意。这里的空气比她来的地方清新,湖泊是比她发色要更深邃的蔚蓝。

城市化尚未侵蚀到此地,人类没有损害这片自然风光,除去高楼大厦的遮挡,天空是那样辽阔深邃,盯着它看得久了仿佛要把她整个人吸进去。

她望天的空档,波尼斯帮她把两个行李箱提到小木屋门口。她总觉得这个厚嘴唇、皮肤黝黑的光头壮汉有些面熟,但她想不起来自己在哪见过他了。

他一言不发地驾驶着直升机离开,薇薇走进木屋第一时间把子爵放了出来,为它放置水盆和食盆。

木屋里有发电机、热水器、电灯、冰箱等一系列现代社会的东西,但是没有电视和网络。

薇薇把手机拿出来看看,果不其然一格信号也没有。沙克达给了她一本不薄的说明书,从详细的目录能看出来他很用心,内容有发动机的使用方法、电器起火如何应对、被蛇咬了怎样判断种类并且用急救箱里的血清自救等等。

她在那张小床上坐下,打量着自己的新家。窗台上摆着一排花盆,里面种的花吸引了她,她认出来它们分别是石竹、旱金莲、野姜花和风铃草。

她最喜欢风铃草了,尤其是白色的,一大串杯盏样的纯白花朵看得她赏心悦目。白色的野姜花花瓣卷曲,表面有淡紫灰色的斑点,像溅射开来的泪痕,这是薇薇第二喜欢的花。其他两种她就没那么在意了,那两种约莫是陪衬。

薇薇出神地看了一会风铃草和野姜花,好像时间的流速都变慢了。她推开门走出木屋,在屋外又发现了惊喜:绕着木屋的篱笆上种着一圈喇叭花,有白有粉,很有生活情趣。

和煦微风扬起她的裙摆,她眯着眼看阳光下的湖泊,觉得内心前所未有地平和。沙克达和她说可以在这里一直住下去,每半个月都会有人来给她送补给。

这里人迹罕至,她看着明净的湖水一时兴起,脱得一丝不挂,把衣物放在湖边。下到水里,湖水并不冷,她像一尾鱼那样在清澈的湖中游弋。

水至清则无鱼,她看见太阳把她的影子投射在湖底。她游了一段把头探出湖面,看着遥远的雪山,被大自然的雄伟壮丽所震撼,感到人在自然界中是多么渺小。

她像是一只卑微蝼蚁伏在佛的掌心,这片湖、那些山、无垠的大地和至高的天空!她只能窥见这壁纸似的风景一角,做不到将一切景象尽收眼底,因为她自己身在画中。她完全无法用语言描述自己的细微,唯有虔诚地用眼睛去记录她所看见的这些。

这样的美景她很乐意与她爱的人分享,比如她的朋友们,比如爸爸和于先生,不包括那个人……真的不包括他吗?

薇薇不愿意细想这个问题,又游了一会,回到她放衣服的地方。

她没有穿衣服,赤身裸体地坐在岸边,思考此时会不会有特工监视着她。她不在乎,她回忆自己的十六岁,沙克达对那时的她来说实在太过恐怖。假如把她比作一块豆腐,那他就是远超她大小数十倍的石板。她根本无法承受那种压力,这是事实。值得庆幸的是,他不是神。

她印象中的沙克达非常狂妄,他有种自己无所不能的错觉,或者说他想把这个观念根植到她脑海中。

她问他觉得上帝存在吗?他说存在。她又问他信上帝吗?他说信。她很惊讶,她以为他会是无神论者。她问他为什么相信上帝还做出这样的事?他说他就是上帝,他当然信他自己。

话题到这里就停止了,她知道再聊下去也没有意义。这人是个疯子,以为能主宰她的命运,实际上他连他本人的命运都主宰不了。

被通缉的上帝?哈,听上去多么可笑。沙克达具有对任何事物都能施以雄辩的才智,她估计如果继续和他说下去,他又能说出新的歪理给她洗脑。

薇薇被这波澜壮阔的自然景象深深折服,山水洗涤了她的心灵,在它面前沙克达不值一提。她确信他不是神,只是个浅薄自大的凡人。

她在岸边坐到黄昏,觉得自己的呼吸融入了这方天地。金黄色的晚霞衬得雪山变成了群青,像出自名家手下的油画,把她看呆了。

黄在上,蓝在下,冷暖两色调并非泾渭分明,金色天空中有的云晕染了些许浅蓝,而蓝水中碎着金花一样的霞光。她在这大自然铺开的画卷上,却不敢自诩是点缀其中。

直至最后一缕天光黯淡,她肚子也饿了,穿上衣服回小木屋做她的晚饭。小木屋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化妆品。出发前沙克达给她准备了防晒霜,被她从行李箱里拿出去了。

什么化妆是为了取悦自己,在没人的地方谁想化妆。她要在这没有被城市化污染的桃花源做一个自由的人,她不仅素颜,在屋里的时候连衣服都不穿。

子爵的毛发比年轻时要淡了许多,粗糙没有光泽,从薇薇的裸体上蹭过,她有时甚至会被扎痛。

薇薇出门时也不想穿衣服,她不介意晒黑但她不想被晒伤,于是把床单披着身上来遮挡阳光。

她戴着草帽用齿耙在小木屋后面开垦了一小片菜地,用来种菠菜。菠菜是较容易种的蔬菜,气候环境也适宜,种下后四天就发芽了,一个月后她的餐桌上有了很嫩的菠菜。

子爵虽然是猫,但偶尔也会吃一点蔬菜水果。她俯瞰着行动迟缓的老猫,虽然它进入她生活时已经是只成猫,没有从幼猫时期被她养大,但她在它生命中也占了很大的比重。

沙克达会是这样看她的吗?毕竟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她像是他的猫。他很早出现在她生命中,且不提他还能活多少年,她活得越久,记住他的时间就越长。倘若她活到八十,那她记住他的时间就会占据她生命的八分之七!多么可怕,可她不可能忘记他,她这一生都会背负着这份沉痛的记忆。

森林里绿树成荫,她不需要披着床单也不需要戴着草帽,只需要拿上一个指南针就可以开启她的探险之旅。她只穿一双鞋,赤裸大部分的身体在树木间穿行,与野生动物邂逅。

野兔和绝大多数狐狸远远看见她会很机警地逃开,而有的狐狸会停在原地观望,等她靠近就逃开。与树干颜色相近的松鼠会趴在树干上静止不动,寄希望于她没有发现它们。薇薇也不是每次都能眼神很好地注意到它们,有一次她就被突然逃跑的松鼠吓了一跳。

这片森林很大,除了动物还生长着很多蘑菇和蕨类植物。薇薇每次探险并不会走太远,她不打算在森林里过夜,总是在下午三点左右回到小木屋。

在x市的小木屋,她的日程很简单:种地、做饭、探险、陪子爵玩和看书。有热水器她能洗热水澡,流血的日子她就不去湖里游泳,免得生病麻烦。

偶尔她会提笔写一些信,写给逝去的亲人和于先生。她把信纸折成纸船,放进水里让它们飘走,信的内容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在信里写道:“爸爸,我不知道这片湖的名字,但我莫名觉得它是由眼泪汇成的,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泪湖。”

她告诉于先生她没那么恨沙克达了,她很抱歉。她给自己不记得了的妈妈写信,向她诉说自己的烦恼,向她征求意见。

与其说这是写给妈妈的信,不如说是写给自己看的东西。她一边写一边思考,思考她和沙克达的关系。

薇薇在这里待了71天就回去了,走的时候有几本书还没看完。刚到这里时的新鲜感退却,化作了一种对繁华都市的渴望。她十分想念她的朋友们,想念熙熙攘攘的人群。她是群居动物,尽管两次被囚禁的经历让她与社会分离,但她还是渴望能和人类在一起。

子爵的陪伴无法缓解她的孤独,她太寂寞了于是她要回到有人的地方。

得知她要回来,沙克达心里是很激动的。本来他都做好她一两年不回来的准备了,没想到两个多月她就回来了。

他看着头发长长超过肩膀的薇薇,半晌说不出话。她的气质凝练了不少,眼神澄澈像是认识他之前的寇薇薇,她被洗净了。

这样的薇薇给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他心中生出一种微妙的情绪,感到前所未有地敬畏她。当然这种感觉只是转瞬即逝,他是欲望深重的罪人,即使她高洁犹如神龛里的菩萨,他也会想要玷污亵渎,只因为他爱她。

他捧起她的脸,缓缓在她唇上落下一个吻,这是他们重逢后的第一个吻。起初双方都有些生涩,但很快找到了感觉,两条舌头像交尾的蛇那样互相纠缠。

薇薇想起不知道在哪看过的一个说法:两个人如果不是真心相爱,是没有办法接吻的。她觉得这个说法是胡扯,av里接吻的镜头多得是,她不相信那些演员都是真心相爱的。

沙克达确认她不处于经期后,立刻和她去了床上。他没弄什么花样,做爱的时候连雪茄都没抽,把她按在床上从正面简单又粗暴地进入她的身体,结果忘带锁精环他不到两分钟就射了。

他扣着她的十指,深情款款地注视着她。他的面容饱经沧桑,抬头纹像刀刻出来的木雕,眼白略显浊黄。

他轻声细语地诉说着对她的想念,说她不在的日子他想她想得发疯,之所以忍着不去找她是希望她能快乐。他越说越委屈,竟有种要热泪盈眶的冲动:十几年来他何曾这样压抑过自己?

薇薇静静地听着。三十三岁的她面容一如他记忆中的精致,没了少女的无忧无虑,但多了种足以让他癫狂的风韵。

“你为什么回来?”沙克达心中不会没有疑虑,几个月前还想从他身边逃离的薇薇,怎会主动重返他身边?难道说……她终于理解了他对她的真心?

他不敢去想,怕自己的期待落空,失望的滋味可不好受。尽管他这一生见过大风浪,但她始终是他的命门,牵扯着他的心弦。

薇薇思考的时间太长,已经错过了开口的时机。她别过头去,又把他推开,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他手搭在她腰上,吻着她圆润的肩膀。没一会他的肉棒又硬起来,在她屁股上磨蹭着,两个多月没做,他的精力很好。抬起侧躺着的薇薇一条腿,他从后面插入她的小穴缓缓抽动,伸过脸去和她接吻。

薇薇想和他做爱,其实不做爱也可以,她只是渴望有人能触碰她的肌肤、拥抱她,对她说一些爱语。

他在想一个问题:是不是和她做爱的人不是他也无所谓,把他换成年轻的帅哥或许她会更乐意。

用这个体位做完,他要她看着他,但她不是别过脸就是闭上眼睛。他明白她不想见到他,这与她回来的行为矛盾,既在他意料之中又让他困惑:“怎么,你是不愿面对我吗?”

“上个月我梦到于先生了。”薇薇的语气很哀伤,“我已经有些想不起来他的脸了,但我知道那是他。梦里我和他一起走在一条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牵着我的手……”

沙克达并没有因为她提到他生气,于砈再有竞争力不过是一个死人而已,他不信他能死而复生从海里爬出来和他抢薇薇。

他手覆上她的眼,亲手蒙了起来:“那你把我当成他吧,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于先生。”

“说什么胡话。”薇薇抓着他的手腕把他的手拿开,“你有他的照片吗?我想再见他一面。”

“没有,我早销毁了。”

薇薇无从分辨他说的是真是假,都无所谓了,谎言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他还是像以前那样毫无节制地抽雪茄,和她做完后立马就点起一根。薇薇喊他去给她倒杯水,他披上睡袍去了。

回来的时候薇薇靠在弧形靠背上,从他手里接过杯子喝了口温水。他坐在床边,看着她喉咙在动,吞咽温水:“你根本不懂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薇薇,只要你开口,我的命都能给你。”

她瞥了他一眼:“一个老头的命有什么价值?我才不要。”

他接过杯子放在床头柜上:“这么说可就太伤人了,在你眼里我连一只猫都不如吗?我可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像上帝一样的存在呢。”

“那你能找到于先生的照片给我吗?”

“……我尽量。”这简直是要上帝制造一块祂搬不起来的石头的悖论,如果沙克达无法给她于先生的照片,说明他不是无所不能;如果他给了她照片,又违背了他的心愿。

薇薇想起多年前听说的事件,不是什么大事但让她印象深刻。一名大学生为了救一个落水老人淹死了,那老人只是个掏粪工,大家都为此惋惜,说那个大学生实在不值得。人到老一生如何基本上已成定局了,无论沙克达过去有着怎样的峥嵘岁月,已成定局的事不会再改变。而一个年轻人,人们总认为他的未来有着无数的可能性。至于他会成为爱因斯坦还是希特勒,那只有天知道。

她冲他甜甜一笑:“你说你愿意把命给我,那你去卧轨自杀好不好?”

“为什么是卧轨?”

“因为我想要你躺在铁轨上体验被冲过来的庞大火车碾压成两截的无助感,你正是这样对我的。沙克达,你就是我的火车,我早被你拦腰斩断了。在这里只有我的下半身,上半身留在了我十六岁前。”

上半身有着心脏和大脑,一个代表生命力,一个代表智慧。思维的器官是大脑,用来爱人、影响人类心情的也是大脑,但人们却常把心脏当做是爱的器官。人们会说“我想要得到你的心”,却不会说“我想要得到你的大脑”。

沙克达闻言“呵呵”地笑了:“要是能得到你的上半身就好了,不过下半身也不错,我喜欢你的下半身。”

薇薇回到s市没有马上重开事务所,她需要时间适应回到大城市的生活。

她开始和沙克达一起吃他做的饭,最开始几天他很安静,到后来就现了原形。他那一辈是女人在家做饭洗衣,男人在外赚钱养家,他从小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耳濡目染表现出来要男人做饭好像是莫大的牺牲一样。

他抱怨道:“我亲自为你洗手作羹汤,辛辛苦苦做顿饭,你吃的时候连声感谢也没有,你看我容易吗?”

薇薇把筷子重重一放:“做饭有什么难的?这蛋又不是你下的,再说你做的也没多好吃。你不乐意做,有的是人愿意做。”

他指责薇薇不尊老爱幼,他一把岁数了还要受这气。

薇薇今天像是吃了火药一样,一点就爆,指着他鼻子骂:“你以前就是畜生,老了不过是老畜生,你死了也是活该呀!”

沙克达不敢吱声,接下来一整天都在看她脸色。薇薇不知道他为什么示弱,可能是怕她一气之下去x市,也可能是他老了心境有所变化。她不会天真到见他示弱就真的以为他弱,没有比加害者表现得像个受害者更让人恶心的事了,他的嘴脸十年如一日地令她作呕。

这年头流行用vr眼镜线上参观博物馆、美术馆,听说科学家找到了通过改变人类脑电波来制造梦境的方法,可以让人在梦里出席唐宫夜宴,可以和李白对饮。

时代飞速地前进,也出现了很多薇薇不能理解的新潮事物。虽然线上观展在她能接受的范围内,但她还是更倾向于动身去实地,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展厅。

沙克达陪她去看齐白石的画展,齐白石工笔画的蜻蜓和蝉栩栩如生,翅膀上的纹路一道道清晰可见,让人叹为观止。黑墨画出的小鸡则偏向写意,憨态可掬。还有青蛙、虾和螃蟹,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神形,看得她敬佩不已。

沙克达对国画不感兴趣,那些山水画往往会留白大一块,他欣赏不来这种手法。个人而言他更喜欢西方的油画,买下来挂在墙上做装饰好看。同样大小的画布,西方画师爱把画面填得满满的,不管怎么说在沙克达看来买填满了的总不吃亏,这是他的观点。

如果不是人物主题的画,齐白石就把人画得小小的,大山大河看着给人一种鼓励隐居的感觉。他心里嘀咕薇薇不会就是看了这些才发神经跑去x市的吧?

他看到一副鸡冠花的画,评价说像脑花,薇薇讥讽他不懂艺术,他暗暗记下了。过几天薇薇看到他在用一张很大的纸点烟,这场景太诡异所以她多看了几眼,发现上面画着东西,看风格是齐白石的作品。

薇薇觉得他应该是在开玩笑,但齐白石的字画价格不算太贵,以他的经济能力也负担得起。

用名家真迹点烟什么的,像他能干得出来的事。对于他暴殄天物的行为,薇薇沉下脸来叫他以后不许这么做。

“老婆是在约束我吗?”他笑着问,对她的管教很受用。

薇薇看着满头银发的沙克达,问他:“活到今天,你的人生有留下什么遗憾吗?”

沙克达想了想,细小的遗憾忽略不计的话,那他的回答是没有。

是啊,他有什么好遗憾的,强占了她十几年为妻,和她有一个孩子。人世间的荣华富贵他享受过了,他活了六十年也该活够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想到这,薇薇只觉得一阵一阵地反胃。那么多好人死了,他这个恶棍却活得逍遥自在,即便他现在就死,她被他偷走的青春也不会重来。

2034年的秋天,子爵寿终正寝。它蜷缩在猫窝里,薇薇发现它死了的时候它身体还是柔软的。

薇薇哭过一场把它葬在了院子里,连同它生前最喜欢的一根鞋带一起。

经历了那么多次离别,她心里仍旧很难受。薇薇知道猫和人一样迟早是要死的,可生命的消逝还是让她郁郁寡欢。

下雨天她看着爬满水珠的玻璃,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淌。她不记得在哪看到过一句话,说人是在一次次离别中被消磨殆尽的。这些年来她不仅和死者告别,也和生者离别。有那么一些时刻,她希望这些都是一场梦,醒来她能回到高一的课堂,和那美、陆飞那些朋友们再坐在同一个教室里……那该有多好。

薇薇知道现在有那种造梦的仪器,她的愿望反过来不难实现,只要她去购买造梦仪,她甚至可以天天梦到爸爸、外婆和于先生。可是做梦有什么用呢?梦总是要醒的,她不想沉溺那种虚幻的东西,她需要自己活在现实。

子爵死后薇薇可以说是彻底没有牵挂了,沙克达没有像之前她爸爸去世那样在紧要关头戳她肺管子。他和她讲他小时候养过的几条狗和猫,说实话那并不是什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但那几只猫狗确实各有各的个性。

沙克达那代猫狗算不得宠物,所以他家的猫狗连名字都没有,散养在院子里,常有跑走后再也不见的情况发生。

动物和人一样有情感,狗也会嫉妒。沙克达的妈妈曾经捡到过一只很亲人的幼猫,一见面就绕着她腿蹭,于是把它带回了家。她刻意把它和家里的黄狗隔开,但小猫还是被它咬死了。沙克达当时不在家中,都没见过那只小猫,它有多听话也是听妈妈说的。他告诉薇薇他印象最深的是妈妈讲黄狗咬死完小猫后表现得特别高兴,大约是认为除掉了对它地位有威胁的动物。他妈妈看到它高兴得反常就觉得事情不好,果然在院子里发现了小猫的尸体。

还有母猫下了崽,一窝小猫都被跑进家里的黄鼠狼咬死的事发生。沙克达向薇薇描述那种双开玻璃门,用u型锁锁上后中间放一块砖头就留出一道可供猫进出的缝隙,没想到方便了黄鼠狼。

薇薇在农村住过几次,但乡土对她来说总是很遥远。沙克达搂着她讲述他的童年时,她仿佛能闻到泥土浑浊的气息。夏夜池塘边的蛙鸣喧嚣,草丛中虫鸣吵闹,这是城市居民不常能体会到的。雨天后肮脏不堪难以行走的土路,传说有水鬼抓替身的小河……天黑后荒野里除了星星再难有别的光亮,任何景物都能被走夜路的人想象成鬼影,青纱帐里好似潜伏着山野精怪。而有光亮的村子是最安全的地方,孩子都记得天黑前一定要回家。

小时候被家里的大人打了,那会不懂事,心里有怨气,私下里憎恨着父母,长大后想想其实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好。说到这,沙克达沉默了很久,久到趴在他怀里的薇薇仰头去看他是不是睡着了。

他眉头皱在一起想事,看得薇薇心烦,于是她做了一个动作,伸手去抚平他眉间的皱纹。然而就算他眉头舒展开,长年累月挤出抬头纹还是有明显的痕迹,看得薇薇不高兴,用力去抹也无济于事。

“要是早点遇见你就好了,”他语气非常遗憾,“和你在一起经常开心,我就不会老得这么快。”

家是最安全的地方,但那时的他没有意识到。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向往着远方,去大城市是多么理所当然。不是所有到城里的农村人都会变成黑帮分子,只能说他命该如此。

薇薇想起《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给自己续命失败,也说天意如此。冥冥中真的有什么至高无上的存在掌管着他们这些凡人的命运吗?薇薇知道这个问题她想不出答案,她眼前出现了一个迷茫的青年形象,他在人生的岔路口看着那无数条延伸出去的分支。他选中了其中一条,在下一个岔路口又选择了一次,重复不断的选择最终让他走到今天,来到了她的床上。

如果当初的他有过一次悔意,选择调头回去,都会不走到她身边不是吗?沙克达对于自己的人生并不后悔,薇薇与他恰恰相反,她总觉得自己以后是会后悔的。她本有机会亲手杀了他,那天他把枪交到她掌心手把手带她开了一枪,枪口冲着他的眉心,但她没有扣动扳机。

其实在当时来看,她的决定并没有问题,沙克达已是强弩之末,她何必为了一个即将被制裁的人弄脏自己的手?假如能事先知晓他打算假死,那她会扣下扳机送他上路的,这样也不至于害死于先生,浑浑噩噩活到今天。

沙克达拿掉雪茄,眼睛湿润地和她深吻了一次,对她说“我爱你”。薇薇现在正是排卵期,就算他不故意刺激她,她下面也总是湿的。对于薇薇旺盛的性需求,沙克达不是每次都主动响应。

薇薇一边回吻他一边牵他的手去摸她下体,内裤早湿了一大片。沙克达骂她是母狗,他和她讲的故事没有一点色情成分,他缅怀着往事呢,她就想要了。

“我是母狗,快干我。”薇薇说这话有几分挑衅的意味,她盼望着有一天他精尽人亡死在床上。

沙克达总说他没有这么多精力去满足她,其实要他硬起来完全没问题,但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总是半推半就。有时他用情趣道具玩她,有时让她自慰给他看。薇薇张开红唇发出勾人的淫叫,痉挛着在他面前高潮。

她笑话他贪生怕死,他确实有点怕自己纵欲过度早早逝世。沙克达转念一想能死在她身上也值了,所以常会有她自慰到一半和他做起来的事发生。即便他射完硬不起来没法干她第二次,他也会尽职尽责地用道具弄到她说够了为止。

2037年长青回国了,这五年里薇薇和他的联系并不紧密,母子的关系停留在五年前他离开时那样,甚至更生疏。

沙克达坐在客厅沙发上,纯黑色衬衫外面是颜色稍浅显灰的马甲,脖颈间系着墨绿色的克拉巴特领巾,戴满戒指的手拄着一根华丽的手杖。薇薇早就习惯了他那崇洋媚外的审美,也不会笑话他过时的衣品,毕竟时尚是一个轮回,说不准哪天又会倒回头来。

长青比离家时晒黑不少,但也长高变壮了,纯白套头衫配驼色长裤,肩膀撑起卡其色长款风衣。他走过茶几时瞥见果盘里有一把水果刀,松开行李箱的拉杆,顺手抄起刀刺向沙克达的脖子。

两个人动作都很快,他持刀的手在沙克达喉结前停下,同时也被他手里的枪指着脑袋。

这并不是一根普通的手杖,被改造过后成为了不易被人察觉的枪套,把手即为枪柄,设计得花里胡哨但意外好用,拔出来的同时保险也会自动打开。

长青看沙克达的表情便明白如果刚才他真的刺下去,余下的时间足够他开枪崩飞他的脑袋。

大男孩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很干脆地把刀丢回果盘:“我只是想试试爸爸的身手,没有别的意思。不愧是‘鳄鱼’,宝刀未老,是我唐突了。”

“哼,勉勉强强给你打个八分吧。”沙克达脸色没有丝毫缓和,把枪塞回刚才出来的地方,复原成一柄完整的手杖。“你妈妈还不知道你提前回来的消息,她在楼上,你去给她个惊喜吧。”

长青闻言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歪歪头:“爸爸可以把解药给我吗?一分钟要到了,再不给的话就来不及了。”

就在他用枪指着他的时候,沙克达发射了会对他电子脑造成不可逆损坏的病毒代码。不知是他的防火墙太高级检测出了代码进入的信息,还是他注意到了他义肢的小动作。

“你倒是敏锐,”沙克达盯着自己笑容满面的儿子,一字一顿地说:“想要就自己来拿。”

“那多麻烦,刚好我这有您需要的解药。”长青说着,掏出了一个小玻璃瓶。“做个交易对双方都好不是吗?”

沙克达摸了摸鼻子流出来的黑血,意识到他不知何时给自己下了毒后脸色更难看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u盘扔过去:“再给你加五十一分。”

长青没有犹豫地把u盘从自己后颈上的接口插进去,一边脑内操作一边说:“原来满分是一百分啊?您可真坏,在大学里一定会故意让学生挂科吧。”

沙克达拿到小瓶也没有检查什么,不兑水直接把药丸干咽下去:“你老子我可是弄毒的行家,在我面前玩毒,你小子勇气可嘉。”

“您不也对着程序大师下电子毒吗?真好笑,我们居然都从对方擅长的领域下手。”长青把u盘拔了出来,还给了他。“说来还要感谢爸爸让我去了白鸽学院,不然现在我还是一只可悲的井底之蛙。”

“话说得这么好听,实际上你巴不得我死吧?你有理由恨我,但确实该感激我。参与清剿u州邪教团伙的‘行鸟’是你吧?翅膀硬了的感觉如何啊?”

“非常好,拥有力量是那样使人着迷。”

他们正聊着,薇薇从楼上下来了,惊喜地叫他:“长青,你回来啦?”

看着比自己高了一头的儿子,薇薇吃惊不小,她记忆中的长青是个小不点。不过都过去五年了,他长高是应该的。只是没想到会变得如此高大。

“妈妈,我回来了。”长青一点也不尴尬,很自然地称呼她,笑眯眯地拥抱了她。“您和五年前一样,皮肤保养得这么好,我同学看过您的照片,都说您像我姐姐。”

他可不是胡乱奉承,薇薇快四十岁的人了,脸上没有一道皱纹,偶尔想要熬夜或者不吃饭都被沙克达管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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