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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何氏甩着脸子走了。

紫苏对着她背影翻了个白眼道:“这小小的桃花湾,竟有如此野蛮的人,幸好我们不是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她还骗不到我们。”

香莲已经跑到院中的井边看了看,道:“先把这井里的枯叶捞起来,打水擦擦桌椅板凳给小姐坐着歇歇吧。”

紫苏和香莲在打扫水井,江窈则到处转了转,这院子很大,分前院和后院,前院有口水井,后院则是小块菜地,还种着一棵不知道是什么的大树。

如今村里的人看她看得严,她们又没有交通工具,最多走路去到县城。

她摸了摸怀里的令牌,那是萧桓之给她的,说是有需要可以找当地官员帮忙。

不过她暂时并不打算这么做,人不能总靠别人,除非遇见非常要紧的事。

她想的是先在桃花湾住一段时间,待胡氏和侯夫人放松警惕后,她再找机会去云州。

如果不出所料的话,也就来年春天,宣平侯就要起兵造反了,那时候侯府自顾不暇,谁还有空理她。

她就可以远走高飞,换个身份,自由生活。

过了两刻钟,何氏领着十几个村民来了,各个拿着抹布水桶扫把。

一下午二十文还包饭的活儿,在县里都难找,是以没人抱怨,马上开始干活。

除草,擦洗门窗桌椅板凳,打扫屋子,紫苏则随着何氏的二儿子去县城买江窈列出来的锅碗瓢盆被子等东西。

何氏拿出租房的契书来,江窈给了银子,双方按了手印,一人一份。

“那二少夫人就在这儿好好住着,有什么需要随时来找我。”何氏语带威胁道:“可有一点,您不能单独去县城,得有村里人陪同才行,这是萧夫人吩咐下来的,到时候您要是再外面出了什么事,谁也负不起责。”

江窈淡淡道:“知道了。”

何氏假装好心劝道:“你别怪我多嘴,这萧夫人在云州可是没人不给面子的,你就算去了县里,去了云州,也到处是她的人,不如好好在这儿住着,满三年就可以回京城了不是。”

何氏说得口干,见江窈一副没什么兴趣的样子,她心里越发来气。

江窈突然道:“县城有卖下人的地儿吗?”

何氏顿了下,道:“有啊,你想买人干活是吗?不用买啊,我家,还有村里多得是年轻小子,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工钱也不多,干一天结一天,可比买下人划算。”

江窈闻言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何氏也知道自己表现得太急切了,道:“我的意思就是,就是别花那冤枉钱。”

江窈意有所指道:“我买下人并非只为了干活,而是看家护院的,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万一半夜有人爬墙呢?”

他回来了

◎怎么不见大嫂?◎

五月末的天儿已经很热,朝廷与突厥的仗已经打了两月。

近日本朝胜利的捷报终于传回京城,满城沸腾。

两国恩怨自建国到现在不止,来来回回打了数十回,边关百姓苦不堪言,突厥还切断了本朝与西域各国的商路,实在是可恨。

而今终于狠狠出了一口恶气了。

百姓纷纷涌上街头庆贺,同时一个众人遗忘的名字,又重新出现在大众眼前。

宣平侯二公子萧宸之。

那个在五年前就已经战死沙场,尸骨无还的少年将军。

原来他并没有死,只是被突厥人掳走,在突厥待了五年,这五年他假意顺从,实则一直在找机会与朝廷取得联系。

最后终于里应外合,一举歼灭了突厥大军,突厥可汗已经正式递上了受降书表示愿意归顺本朝。

此番大军班师回朝,突厥的使臣也一起来了京城。

“突厥人为何把萧将军抓去了,却没有杀他呢?”

“我听说呀,是突厥的公主在战场上对萧将军一见钟情,萧将军是中了埋伏才被他们掳走。”

“这么说萧将军已经做了突厥的驸马了?”

“才不是呢,萧将军永远是我大梁的人,就算假意顺从也不过是利用那突厥公主。”

“话说两个月前,宣平侯府不是刚给萧将军配了阴婚吗?就是江家的那个二小姐。”

“你说她啊,那可是个有福气的人,当初我还为她和萧将军的故事流过眼泪呢……”

周大将军领着将领和突厥使臣回京的这天,城门大开,街道两旁挤满了百姓,大家捧着鲜花,用激动热切的眼神看着经过的队伍。

他们一边欢呼一边将花瓣向天上抛洒,二楼的窗户都大开,无数脑袋探出来观赏这一盛况。

队伍最前面的高头大马上坐着的身披铠甲,气势凌厉,目如鹰隼,头发花白的是周大将军,他左右两边各有一骑。

一是突厥的使臣,另一个是身着银色轻甲,身姿挺拔,面容如刀刻的年轻将军。

他不过二十三四的年纪,身上却有些寻常男子没有的风霜感,皮肤不如京城男儿白净,细看额角处还有一处刀疤,却丝毫不损他的容貌,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利刃。

他眼神轻扫人群,和他眼神接触的人感觉心里一怔,下意识腿软。

待队伍经过,才有人小声道:“那就是萧将军?果然是从战场上回来的,他那眼神吓得我打摆子。”

“你们不知道吗?他有个外号叫杀神,听说在战场上,他这刀这么一挥,就有一个敌军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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