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安从不直接穿新买来的衣服,都要清洗过才穿,这是上辈子留下了的习惯。
如果说这个习惯在上辈子还可有可无,毕竟上辈子的新衣服哪怕真的是某个血汗工厂制造,也很难带有某种传染病。那在这个时代,这个习惯就非常有必要了!要清楚,谁也不知道在制作过程中,这些精美的服饰经过了哪些人的手!
说不定某个裁缝带回家去做的时候,他的家中就有一个结核病人。
不过,此时有这种习惯的人似乎很少?主要还是纺织品不耐造,鲜艳的颜色也容易因为清洗褪色,更不要说有些纺织品根本不适合清洗了…大家的习惯就是能不清洗就不清洗的。
等到送洗的新衣服送回来之后,薇薇安第一次穿上这些奢华的衣服是在一次礼拜日——礼拜日夏普夫人精英女子学院的女学生们要来学校集合,然后列队去圣恩大教堂做礼拜。学生们这个时候可以穿学校制服,也可以穿自己的衣服。
过去薇薇安没有只穿校服,也没有刻意不穿校服。不过按照这个时候的传统,去教堂时她都是穿的自己比较好的衣服就是了。
此时去教堂并不仅仅是表达信仰,那其实也是一个交际,甚至‘表演’的场合呢。
而这个礼拜日,当薇薇安穿着天鹅绒裙子,还有那件奢华的过分的裘皮短大衣,戴着装饰着羽毛和仿真花的丝绸扁平帽子,双手揣在貂皮的暖手筒中出现时,所有人都没法不看她了。
就连苏珊都睁大了眼睛,对她小声说:“我听说你爸爸成为有钱人了,正在办工厂…但看你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他更像是挖出了一个钻石矿。”
“我也觉得这太奢侈了,但我妈妈坚持…”薇薇安回答说。
“哦…”
苏珊点了点头,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有别的女孩走了过来,向薇薇安打听她的鞋是在哪儿做的,问说:“这双蕾丝靴子可真漂亮!做的很精巧,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你是在哪儿订做的?”
还有人附和:“没错,我也想问这个呢!这双靴子做的太妙了!它衬得你的脚多小巧啊…”
红粉世界029
周日上教堂做礼拜是一个挺重要的事,不过这也分人。即使是这个全民信教的社会里,也多的是人几乎一辈子不进教堂——就薇薇安知道的,很多街头小贩就是这样。
而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奥斯汀先生总结过街头小贩的一些特点:
‘他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宪章派,擅长欺骗和取悦,【黑话】就是将单词倒过来读,大多数没法真正结婚…一辈子未进过教堂也是常有的’。
薇薇安自己对宗教当然谈不到虔诚了,她大体上是个唯物主义者。就算秉承着华夏人的实用主义迷信,会在临时有事的时候‘宁可信其有’一次,抱的佛脚也该属于更亲切一些的‘神’。
不过生活在这个世界,她从未对礼拜之类的活动表示过不满,在她眼里那就是一种社区活动。反正奥斯汀先生和奥斯汀夫人也没有因为他们的神影响到日常生活,就当他们找了个心灵寄托好了。
在学校门口排队,准备去教堂时,薇薇安还胡思乱想着结束礼拜之后要不要去圣恩大教堂背后的主祷文大街逛一逛……
“奥斯汀…你站到前头来。”夏普夫人精英女子学院的女学生们按照年级排队,高年级的理所当然站在前头。而就在排队时,夏普夫人忽然让薇薇安站在队伍的最前头,这立刻让早就自觉站在最前方的罗丽莎脸涨得通红。
过去一般是罗丽莎走在队列的最前头的,虽然这不是定死的事,更像是‘约定俗成’。但既然‘约定俗成’了,按理来说,就不该有什么变动才对,除非发生了什么特殊的事。
罗丽莎思考这类问题还是很敏锐的,她完全能代入夏普夫人的想法——薇薇安今天的穿戴以一个小孩子来说是过分奢华了,作为女校长应该不提倡这个才对。但是,要让她走在队列前头,一路步行到圣恩大教堂,那也是够气派的。
也正是因为她是最认可这类思想的人,所以这种情况下难受、气愤都有,却也无话可说…当然,夏普夫人做出的决定,她本来就没有勇气当面说什么。老师和学生始终是有‘血脉压制’的说法的,这个时代尤其如此。
生硬地让出了领头的位置,罗丽莎狠狠瞪了薇薇安一眼——然而薇薇安其实并不以这个位置为荣,正相反,她还挺不好意思的。不是走在队伍最前方会觉得不好意思,而是为这件事中的虚荣炫耀窘迫。
说得更明白一些,就是她知道夏普夫人和罗丽莎怎么想的,觉得那真是既幼稚又虚荣…然后替人尴尬的毛病就犯了。
等到队伍开始向圣恩大教堂移动,又过了一会儿,薇薇安才慢慢平复了心情,可以以平常心走过这段已经很熟的路了——每个礼拜都要走一次路,真是闭着眼睛走都可以顺利走完了。
一路上也没什么事,唯一称得上‘意外’的是,遇到了一群从济贫院出来的孩子。他们由济贫院的人领着,几位年老的修女跟随,还有人举着木牌,似乎是去附近广场募捐的。
济贫院出来的孩子很好认,他们都穿着济贫院提供的衣服,款式统一还在其次,关键是不合身。
济贫院会为住进来的女人孩子提供衣服,不过一般都是准备布料让女人们自己做,这样省钱。孩子们不会做,就由母亲代劳,没有母亲的则由其他的女人帮忙。
原本这样衣服应该是合身的,但问题是清洗的时候又是混着来的,也不允许绣上名字做区分,大家也只能拿到哪一件就穿哪一件了。
据说这样是为了最大效率地利用那些衣服,这样一来谁都可以穿。
薇薇安下意识避开了去看这些济贫院出来的孩子,就像大多数人都会吃肉,却没办法动手屠宰一样,‘见其生,不忍见其死’…说的明白一些,就是她有恻隐之心,不忍心去看。
那些济贫院的孩子都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在寒冷的冬天,他们似乎是将自己能找到的衣服都穿到身上了,但依旧看起来单薄。薇薇安甚至能看到夹层中露出的报纸,这应该是为了御寒想出来的办法,薇薇安在此时很多穷人身上都见过。
还有那些孩子们的脸,也是真正字面意义上的‘面有菜色’,青白色,饿的半死的样子。还因为脚下的鞋子不合脚,走的拖沓、小心翼翼——薇薇安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搞到的鞋子,有的人穿着的是拖鞋,有的人则明显是女靴,为了能让脚挤进尖尖的靴头,靴尖甚至被割开了。
衣服济贫院会发,但鞋子好像不是救济物品,所以他们是能得到什么鞋子就穿什么。很多都是捡的,双脚都不成套(此时的鞋子因为工艺和材质等问题,穿着穿着掉了,很常见。如果人群拥挤一些,鞋子遗失了也不奇怪)。
薇薇安不至于因为自己生活越来越好,看到这些孩子就羞愧,但不好受的感觉确实是更强了。
也因为薇薇安的这种复杂心情,她没有注意到一路上走来,不少人的围观。其实注意到也没什么,女子学校的学生们排队去教堂做礼拜,经常就是引人注目的。街头小贩或者普通行人习惯了也就不以为然了,但同龄的男孩女孩始终很有兴趣,愿意每次都来看。
“是后街女子学院的学生!”
“就是那些‘淑女’嘛!迪克说过,说他以后一定要娶一个淑女做妻子!”
“领头的那个真漂亮!还是金头发蓝眼睛呢!”
“后面的也都漂亮,瞧她们的外套…嗳!她们居然穿着长筒袜。”
小女孩的裙子可以不那么长,基本都是露了脚踝,低年级的还有能露出小腿的,所以能看到里面穿的长筒袜。虽说这个年代女性穿长筒袜更像是‘必须’,毕竟不许穿长裤,腿部要保暖就得长筒袜了。但实际上穷人是很难穿上长筒袜的,长筒袜作为袜子容易磨损,换新的价钱也不便宜呢!
“你说,我去买一条上好的丝绸围巾,能让她们中的一个成为我的女人吗?”说话的是一个12、3岁的孩子。
其他的同伴听他这样说,都嘲笑他:“喂,罗宾!这可不是你哥哥平时献殷勤的那些女人,一条丝绸围巾可搞不定!”
他们基本都是街头小贩的孩子,未来大多也是要做街头小贩的。他们不会费心娶一个正经的妻子一起生活,但往往很早就有自己的女人了,这个‘很早’一般是14岁左右,因为这往往是他们开始自己做生意的年纪。
这个叫‘罗宾’的孩子还没有相关经验,但看的很多了,就脱口而出了——找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姑娘成为自己的女人并不难,‘传统’是送一条丝绸围巾。姑娘们兴高采烈地收下了,事情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