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顺其自然就最好,非要刻意去谋划,反而失去了浪漫。
所以他满足于跟简彧抱抱贴贴,却没有试图去推进这件事,等到哪一天情不自禁了,自然而然也就亲亲了,不着急。
但看目前这大狗的意思,是想要现在和他亲亲?
丁溪抱着揭晓答案的心态,好笑地看着简彧牵着他走向文化长廊。
“或哥,你顺拐了。”丁溪忍不住提醒。
“哦哦。”简彧傻愣愣停住脚步,分了半天左右,才终于找回正确的走路姿势。
走到文化长廊深处,确保空无一人的时候,丁溪快走两步,挡住简彧的脚步,他笑着凑上前,问道:“怎么了或哥,这一路都不对劲。”
简彧突然被他这么一问,大狗脸上的憨憨的表情震惊一瞬,随后就变成扭捏害羞,他眼睛四处乱瞟,一会儿摸摸耳朵,一会儿摸摸头发,呜咽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嗯?”丁小猫又往前凑了凑,距离近到可以闻到简彧唇边的薄荷糖气味。
“那那个”简彧下定了决心似的,双手握住他的肩膀,磕磕巴巴说:“我想要,那个你要不愿意就算了我就是嗯。”
丁溪好气好笑地等着他说完。
“我,想要亲亲!”简彧眼一闭,终于一口气说完了。
猜对了。
这大狗扭扭捏捏一整天,原来就是在惦记这件事。
丁溪也是第一次亲亲,但毕竟是女频小说作者,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一千次一万次,相比简彧,还是能从容面对这种事情。
他感受着胸口加快的心跳,小幅度点点头,算是默许了简彧的要求。
“真的啊!”大狗眼睛亮亮的。
“真的。”丁溪抿着唇,微微仰起脸。
简彧深吸一口气,扶在丁溪肩膀上的手稍稍用力,微微颤抖。
丁溪看着面前的大狗缓缓弯下腰,一点一点凑近他,直到他们鼻尖对着鼻尖,呼吸纠缠,两片唇瓣之间的距离不过一个指节的距离,呼吸之间都是薄荷糖的香味,还有些说不出的,甜腻腻的气味。
丁溪以前看书的时候看过,爱情是有气味的,叫做费洛蒙,每一个人闻到的气味都不一样,在爱意最浓烈的时候,它会自然而然出现,萦绕在身侧,而不管过去多少年,再次闻到同样的气味时,都能将人带回到当年心跳狂速的爱意之中。
他非常确定,他现在闻到的就是费洛蒙的气味。
丁溪从没有在这个角度看过简彧,好像比远远看他时更好看,上翘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而额前卷曲的刘海挡住羞涩的目光,眼下的皮肤连带着整张脸都呈淡粉色,简彧微微侧过脸,优渥的鼻梁轻轻蹭在他的脸侧。
薄荷糖的气味更近了。
心跳快到几乎停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