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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你哪里看出她胜过我了?分明我的客人比较多!”关于底气,朱歌还是有的。

“然而,她的客人比较舍得掏钱。”步云菲补刀。

“滚!我的也有舍得掏钱的好么!”朱歌抓着扇子瞪红了眼,“不相信你可以拿楼里的进帐单来比对一下!”

关于gdp,她也是有底气的。

步云菲微笑,笑得很甜——纵然,朱歌赚的钱确实已经比恋瑾年多了,但是步云菲还有一个秘密武器,她知道只要提这句话,朱歌就会当场爆炸。

“可是,她能抢你的男人哦。”步云菲笑眯眯地吐出这句话。

果然,

!!!!

“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

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

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恋瑾年。

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

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着,刚正不阿……

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恋瑾年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恋瑾年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

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

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

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

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

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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